Monday, February 9, 2009

等好久

很久沒更新囉。

祝大家元宵快樂!雖然今天沒有吃湯圓(奧克蘭這裡熱都熱死了~),至少有跟W還有他媽媽一起吃過點心。前幾個月原本以為會很忙很忙,趕著在W吃藥以前把婚禮籌辦好,不過W的媽媽堅持先開始吃藥,如果沒有副作用再說,只好作罷。想不到W得淋巴結核長得好慢,已經兩個多月了都還沒有消息,還沒開始吃藥,讓我望穿秋水,等了好久。我的部落格等於也放了暑假,好久沒來光顧,真是一個不負責任的主人。

這幾個月都過的很好,也很努力不要變得太胖,等著三月可以回台灣大吃大喝!

今天最大的新聞頭條,大概就是澳洲的森林大火吧。我的最初想法是:活該,你們這些上個世紀屠殺當地土著(也就是澳洲本地的原住民啦)現在又大搞種族歧視欺負白人以外其他民族的人,被大火燒死真是罪有應得。經濟海嘯再加上現在森林大火的災情,看你們這些澳洲白人還能囂張多久,搞不好連翻身的機會都沒有,哼哼。

PS:我實在討厭澳洲!

不過,我又不停的說服自己,不管澳洲白人以前怎麼對待他們的土著,現在又怎麼對待非白人的民族,也許,在這整群可惡的澳洲人當中,還是有"並不贊成歧視"的白人,或者是無辜的後代,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祖先做了什麼惡行惡事。所以,我實在不應該這麼想。再說,先前那種排澳的情緒,也把我自己變成了另一種膚色的澳洲白人,同樣在搞種族歧視不是嗎?

嗯。另外,最近看了一部電影,很受爭議的 Slumdog Millionaire,我覺得很好看,W則是看了有罪惡感(好像我們這些活在幸福世界的人,拿別人的貧窮來娛樂)。哈哈,看來我真的是W未來那個"邪惡的另一半"啊。我的想法是,這部片子演的真是太好了,因為它把人性很真實的展現出來,片中所有的人,都被貧困生活緊緊著桎梏住,從小時候不幸在宗教衝突中喪失母親,後來被孤兒院的老闆收容,才發現原來他另有意圖,那就是教孩子們唱歌,然後毒瞎他們的眼睛,因為瞎眼的乞討者可以拿比較多的施捨錢。主角與哥哥驚險脫逃之後,便在火車上一路偷吃東西,順便賣打火機等等小東西賺錢,直到某次他們掉下火車,到達泰姬陵,便在那裡偷取遊客的鞋子來賣,或者當假導遊,或者在遊客觀賞露天音樂會的時候,偷他們的錢包。。。

主角後來能夠在電視節目的問題中過關斬將,無非是從成長的經歷取經,所以當主持人問他:"這些連醫生律師都回答不出來的題目(因為有點無厘頭),你怎麼可能知道?"強烈的諷刺有錢人之間玩的遊戲,自以為多麼困難的問答,其實對於生活困難的人來說,都可能是生命裡沒有選擇,必須去學習的一部分。

為了證明我(沒有那麼邪惡),今天上班的時候問卡瑪拉,她是第三代印度裔紐西蘭人,不怎麼會說印度話,上個月剛去印度玩過。她一聽就說,為什麼會有爭議?印度人有什麼好生氣的,那裡的確是個出機場馬上就有整群的孩子圍上來討錢的地方,"Slums? It is about Slums!"卡瑪拉搖搖頭說:"那裡到處都是貧民窟哇。"

所以,W不需要有罪惡感的反應啦。要是有錢,我們也可以在印度開孤兒院啊,或者有力,可以學習我另一個第四代印度裔的同事,每兩年會去印度一個月,去做慈善工作。如果有能力自己開孤兒院,我會全額補助他們的教育費。至於他們的三餐,我則鼓勵他們課後幫忙打雜煮飯以及準備,互助合作,甚至幫忙種菜養小雞小鴨,從小就開始培養他們獨立生活的能力。想要這麼做並沒有壓榨兒童的意思,只是認為這樣子長大的孩子心理會比較健康,能夠成為腳踏實地,不投機取巧想一步登天,或者存有灰姑娘心態,期望有朝一日能夠遇到有錢人來改變自己的現況。我的生活因為受教育所以能夠自給自足(噗,在此聲明我不是孤兒),如果不是爸媽一路照顧我到讀完高中,然後我用助學貸款讀完大學,現在的我,可能還沒有這麼舒服的生活,能夠朝九晚五的上班,然後每兩個禮拜領薪水花用。所以我覺得教育是個很好的機會。

既然這樣,就繼續好好的讀書與工作,天天感恩,並且在能力可及的地方,適度的幫助比較弱勢的族群,也為遙遠的印度貧民窟的人禱告,希望他們也有機會能夠過好一點的生活 :)

晚安囉。